年龄歧视 年龄歧视 1964年《民权法》第七章以及纽约州和纽约市人权法案均禁止基于年龄的不同待遇。年龄歧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,包括:由于年龄原因拒绝雇用求职者;优先解雇老员工,而不是年轻员工;强迫老员工退休;拒绝提拔年长的雇员;由于严厉或频繁地关于年龄评论,而使工作条件充满敌意。自1989年以来,蔡鸿章律师楼致力于服务法拉盛移民社区。我们已经为许多年龄歧视的受害者成功维权。我们也将穷尽任何形式,维护您的权利,反对雇主对您的歧视行为。 今天致电 (718) 762-1324 与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免费电话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