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資糾紛!「半島酒家」償4華工12萬


記者羅慧琪紐約報導

 

位於曼哈坦哈德遜河畔的著名中餐館「半島酒家」(Liberty View Restaurant) 歷時兩年的勞資糾紛案25日終於獲和解。代表四名華裔外賣員工的律師蔡鴻章表示,當事人同意以12萬元和解,案件正等候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撤銷。

四名前半島酒家外賣員工2010年5月聯合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訴訟書,控告半島酒家的多名華裔合夥人違反勞工法,要求賠償最低工資、超時工資及員工福利等,金額達21萬4000元。

蔡鴻章曾表示,提控員工在半島酒家工作約一年至四年不等,他們每周工作六天,每天最少11小時,但時薪只有5.5元,老闆亦從不計算超時工資,他們只得靠小費生活。蔡鴻章說,在正式遞訴訟書前,半島酒家的代表律師曾提出希望和解,但業者僅願意賠償1萬5000元。

直至昨日蔡鴻章宣布,經當事人提出以12萬元和解,他已要求法院同意撤銷該案件。他表示,法官Michael Dolinger今年4月已建議以12萬元和解,因該案件的事實明確,審判時間冗長,對雙方都沒好處﹔如原告勝訴,被告須負擔受雇人的律師費,而且和解的優點是受雇人可在兩、三周內拿到賠償金,比經法院審判須經判決執行程序省時,對受雇人亦有好處。

中餐館業者遭員工追討欠薪的案件時有所聞,但蔡鴻章表示,員工訴諸法律並非上策,但如經一段合理時間,勞資雙方仍無法達成庭外和解,由法院裁決不失為解決糾紛之道,入稟法院後,法官將會適時進行和解嘗試。

蔡鴻章說,最低工資及超時工資同時為聯邦及紐約州府管轄,勞工法規定超時工資(每周超過40小時)須給予一倍半工資。而一般追討分為聯邦及州,亦可細分向司法或行政,向法院提控的律師費高昂,所以集體請律師可分擔費用,訴訟費可向法院申請由雇主負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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